前言:神有超越眼見的恩典,要在我們身上彰顯祂的榮耀。
大綱:
一、在失去所有時,更新 (1-6 節)
1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,國中遭遇饑荒。在猶大的伯利恆,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。 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,他的妻名叫拿俄米;他兩個兒子,一個名叫瑪倫,一個名叫基連,都是猶大伯利 恆的以法他人。他們到了摩押地,就住在那裡。3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,剩下婦人和她兩個 兒子。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,一個名叫俄珥巴,一個名叫路得,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。5瑪倫 和基連二人也死了,剩下拿俄米,沒有丈夫,也沒有兒子。6 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,要從摩押地歸回; 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,賜糧食與他們。
二、在無能為力時,猶能 (7-18 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