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了一件美事- 傳福音的意義

作了一件美事- 傳福音的意義
2013-11-10

講員:李瀞淵 長老
經文:

經文:約翰壹書第一章1-4節
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。2 (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也看見過,現在又作見證,將原與父同在、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。)3 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使你們(有古卷:我們)的喜樂充足。


講道大綱:

壹、前言
基督徒為何需要去傳福音?
貳、使人得著美好的生命
一、得可看、聽、摸、傳的生命之道(1-3a)
二、得可與 神與人相交的生活(3)
三、得可讓人喜樂充足的生命(4)
參、結語
這是 神的恩典,讓我可以先得後傳。

個人思想及小組討論題綱:

做了一件美事-傳福音的意義_李瀞淵長老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