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生命的生根和群體生活的 建造(二)

個人生命的生根和群體生活的 建造(二)
講員:李 健 長老
經文:
歌羅西書第二章 6 節〜第四章 6 節
講道大綱:
個人思想及小組討論題綱:
2025-07-20



前言:為何而活?(二 1-5)
一、生命的得著和活出生活的原則(二 6-7)
1. 個人生命的得著需要內在的 理智和意志 (二 6a)
2. 生活外在的表現有賴恆切的 活在基督裡 (二 6b)
3. 反覆遵行 神的話語將使我們的 信心更堅固 (二7a)
4. 內在生命的豐盛和外在生活的經驗讓我們能常常 感謝神 (二 7b)
二、 為我們個人帶來向下生根的生命(二 8-23)
1. 與基督同死使我們得著 (二8, 20-23)
2. 與基督同死使我們擁有 (二9-15)
3. 與基督同死使我們不再 (二16-19)
三、 為教會群體帶來向上建造的結果(三 1〜四 6)

1. 今天的信息讓我對上帝(基督)和我的關係有何新的認識?
2. 聽完了今天的信息,我預備對 神及我的生活作出什麼回應?

